答案与解析:甲、乙二人开始是同向行走,乙走得快,先到达目标.当乙返回时运动的方向变成了相向而行,把相同方向行走时乙用的时间和返回时相向而行的时间相加,就是共同经过的时间.乙到达目标时所用时间:900100=9(分钟),甲9分钟走的路程:80*9=720(米),甲距目标还有:900-720=180(米),相遇时间:180(100+80)=1(分钟),共用时间:9+1=10(分钟).  另解:观察整个行程,相当于乙走了一个全程,又与甲合走了一个全程,所以两个人共走了两个全程,所以从出发到相遇用的时间为:900*2(100+80)=10分钟.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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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林佳禾:  设时间为x,乙从起点走到 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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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:  900÷100=9 9* 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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